关于启动注册测绘师注册工作的通知
测办〔20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
根据《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注册测绘师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测绘师注册通过注册测绘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请。注册测绘师注册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rsurveyor.nasg.gov.cn/XZSP。可在登录页面下载注册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查看具体功能操作流程。
二、即日起至2015年6月为注册测绘师注册管理系统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间,注册申请人填报数据及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审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注册审批结果正式有效。
三、工作要求
(一)注册测绘师注册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注册测绘师注册工作的部署和指导,有步骤有节奏、严谨细致地开展注册信息登记、注册信息填报、注册申请审核审查等工作,确保注册测绘师首次注册稳妥有序进行。
(二)3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均须启动注册工作。4月份,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组织开展交流和培训,并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于2015年2月15日前将有关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分别通过传真和邮件报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便发送用户账号和密码。
(四)工作中如有问题及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司、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司
杨 娉 (010)63882003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刘 鹏(010)63881421/18612970271/63881422(传真)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2015年2月4日